2016年5月2日 星期一

法律 x 政治

香港人一聽到政治,第一個反應是與我無關,沒有興趣。而法律呢,沒有事情發生時,亦不會關心,到有法律問題時,再去問人,或者,去揾律師。這當然不是什麽大問題啦!大部人沒事時都不會去揾醫生,到感覺有事時先會想起醫生。法律和政治呢兩樣東西,就好像空氣和水一樣,當空氣和水都無問題時,大家就不會在意,不會關心。當其中一樣發生問題時,對大家都會產生好大的影響。

例子多的是。大家只需要看看某國,法律系統不能獨立,只能為有權有勢的人服務,一般平民有事時,不管民事或刑事,都不可能得到公平的審訊。大家這時又會話:我是與世無爭,唔會與我有關的。問題是,就算你不與人爭,麻煩也會自動找上門的。大家看看某國的毒奶粉,那些為人父母的,看上去大都本是與世無爭的。

說到這時,你可能勉強承認法律真是與大家生活有關,但你仍然認為政治與你無關。你會講,不用管誰來做大官,只要老子的衣食無懮,什麼都不用管了。問題就在於,你現時的好景,可能不能代表你以後一直都會好景。此話何說呢?打個比方,政治有如癌症,搞政治的就有如癌細胞。癌症開始時,不會馬上致命,但當癌細胞發展得越大越多時,癌細胞會轉移,最後就不治。意思指,如果你不願理會政治,政治是不會立刻影響你的財富的。但假以時日,當癌細胞轉移,最後把政權都推翻,你的財富可能亦保不住了。

到這時,你聽我講的,已經聽得不耐煩了。好啦,好啦,法律和政治都與老子有關了。法律和政治之間又有何關係呢?法律和政治就好比朱古力奶一樣 - 如果朱古力味太重,牛奶味就無曬;如果牛奶味太重,朱古力味又唔夠。意思指,法律和政治有不同的社會角色,之間又互相相連,互相制衡。簡單來說,把法律的交回法律,把政治的交回政治。

法律上有一些基本原則,例如,主權在民,坐在立法會的只是人民代表,並無主權。定期的民選議會代表,目的是希望人民主權可以更好地被代表。法官不是民選的,所以不能行使主權去定立法律。法官的工作是利用法律原則去解釋法律。所以當政治敗壞時,立法者以人民代表之名立下法規,違背民意,法官就會用有關的法律原則去解釋有關的條例。

搞政治的人亦不應把政治問題交給法庭去處理。政治的東西要屬於政治。近日的掟杯案就是一個好例子。普通襲擊罪的原意,是為了保護人身的安全,免受他人損害。被告人的行為明顯是一種政治表態,並非想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即不是此控罪的成立原意。控告此罪的目的明顯是要打擊政治對手。

當前香港的法律和政治被搞到唔清唔楚,呢杯朱古力奶真是不是味兒。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