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8日 星期日

法律 x 歷史

這樣的題目,真的難寫,要寫得有趣就難上加難了。筆者希望盡力一試。法律,講得簡單,就是人與人之間,或人與政府之間的規範。目的是保障個人權利,及令個人行為有所指引。這當然不是法律的完整定義。歷史就更難定義了。一般而言,歷史是記錄過去人類社會行為的文獻。由於歷料不一定足夠,或什至,在某種情況完全不存在,所以歷史學家寫史書時,所表達出的看法未必全面。因為,歷料是事實的記錄,而歷史就是歷史學家在史料基礎上所作出的看法。於是,在新的史料出現後,歷史是可以改寫的。

之後,大家會問法律和歷史有什麼關係呢?而它們之間的關係和大家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和大家沒有什麼關係,看不看本文又有什麼關係呢?首先,若果大家只對個人的利益才關心,大家只會是一個好狹窄的人。繼續睇 cctvb ,應該係唔錯的選擇。話說回來,法律和歷史的確和大家有所關係的,就算不是直接關係,也算得上是間接的。

法律的關係應該較易說明。只要大家想像沒有法律時,社會會變成怎麼樣子,大家自然就會明白了 - 在1967年到1977年間,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國社會就是一個無法無天的情境。所以,當有法律時,大家不會覺得它的重要,到沒有時,法律的重要就好明顯了。

歷史的進程和法律係有好大的關係的。在過去二百年,看看歐洲和亞洲的發展,就是從專權走向民主。大家看到這裏,可能會有所懷疑,中國並非走這條發展的道路呀!其實,現時的中國在程度上要比滿清時代較民主了。當然,中國的歷史進程要走的路還很長,估計,筆者有生之年是看不到突破的了。起碼,今時之國人已不再是滿洲奴了。

如果大家同意過去二百年人類的歷史進程是從獨裁走向民主的話,那麼,在此進程中,法律就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 - 在法律的規範下把權力分配到人民的手上。雖然,很多時候並非直接放到人民的手上,而是議會代表的手上。換言之,法律就是民主得以表述的機制。筆者好多時聽到有人用菲律賓,或者,印度等國家做例子,用以說明民主對經濟無幫助。首先,這些國家算不算上民主先不說,但它們都有一特點 - 法律制度跟不上。

可見法律和歷史和大家有所關係,可能是長線而又非直接的。若言大家和筆者一樣是人生中點已過之人,可能會覺得不大打緊了。若言閣下還有後人的話,起碼對他們的再來會有關係。

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律師費

客人揾律師時,除了最關心當前要揾律師解決有關的問題,之後,相信就是律師的收費啦!律師費的多寡,主要和有關的服務的性質,律師樓的名氣,負責處理的律師的年資等等事項都有關係。在客人正式聘用律師去處理事務前,最好先簽署聘用書,而有關的聘用書須標明有關服務的收費條款,就可以防止日後發生爭議的機會。這樣對律師和客人相方都較有保障。

先講不同的服務性質。一般常見的法律服務包括樓宇買賣,証婚,遺囑,訴訟等等。現時,一單樓宇買賣的律師費由六千到萬幾元不等。真係好難揾食。証婚就一單三千五到四千幾都有。出名的律師,可以收近萬都有人揾,做都做唔切。遺囑最平一千元都做到,有名的專做遺囑的律師,可以收成萬,都大把生意。訴訟的收費就通常以律師的時薪來計算。即如律師時薪為每小時2000元,佢處理有關服務用了10小時,收費就是20000元了。

律師樓的名氣同收費的關係好大。大律師樓,即國際行,合伙人的時薪可以每小時一萬元,兩年經驗的律師可能已經收3000元的時薪。細律師樓,合伙人最多時薪可能是4000元。所以相差可以好大。當然,按照不同的客人需求,有時可能揾大行較適合,有時就細行可能已經足夠解決問題了。當然,如果揾大行,最好客人指定那位律師去負責處理,否則,佢揾個二打六去做,收費又不平,服務又不太理想,真係一肚氣。筆者的睇法,如果業務的性質不算太特別,揾大行定細行都不重要,最重要係那位律師去負責處理。問下有經驗的朋友去介紹就較理想啦!

一般而言,細行的五至十年經驗的律師,每小時收費大約二千元至四千元不等。同樣年資的律師,在大行就要四千元至六千元了。當然,一位律師的年資只能代表一般情況下他的能力。例如,一位五年經驗的律師可能會省過一位十年經驗的。理由可能係,前者做過大量有關的業務,而後者就做得較少。或者,前者較聰明。筆者經驗所見,一位律師最初五年的進步會比較大,第二個五年,進步要慢得多了。十年和二十年經驗的分別可能已經不會明顯了。所以,五至十年經驗的應該最底用 - more bang for your bucks。

最後,客人可能會問點解揾律師,特別是有關訴訟的服務,好多時還要再聘用大律師呢?大家都知道法律佬同的士佬係無分別的,有客就落標,冇客就空轉,連油費都收唔返。客人就唔明白點解上左架的士,車上會有兩位司機呢(即細律師同大律師兩位)?其實,法律行業有分工的,事務律師是只能於區域法院或以下的法庭,代表客人出庭,在高院或以上的就要大律師先可以出庭。

總而言之,聘用律師前要先定立好書面的聘用書,內有明確的明文收費條款。日後就可以減少有關收費不公的爭議。緊記,揾律師同上的士一樣  -  千祈唔好上錯林過雲嗰架雨夜的士呀!

2016年5月2日 星期一

法律 x 政治

香港人一聽到政治,第一個反應是與我無關,沒有興趣。而法律呢,沒有事情發生時,亦不會關心,到有法律問題時,再去問人,或者,去揾律師。這當然不是什麽大問題啦!大部人沒事時都不會去揾醫生,到感覺有事時先會想起醫生。法律和政治呢兩樣東西,就好像空氣和水一樣,當空氣和水都無問題時,大家就不會在意,不會關心。當其中一樣發生問題時,對大家都會產生好大的影響。

例子多的是。大家只需要看看某國,法律系統不能獨立,只能為有權有勢的人服務,一般平民有事時,不管民事或刑事,都不可能得到公平的審訊。大家這時又會話:我是與世無爭,唔會與我有關的。問題是,就算你不與人爭,麻煩也會自動找上門的。大家看看某國的毒奶粉,那些為人父母的,看上去大都本是與世無爭的。

說到這時,你可能勉強承認法律真是與大家生活有關,但你仍然認為政治與你無關。你會講,不用管誰來做大官,只要老子的衣食無懮,什麼都不用管了。問題就在於,你現時的好景,可能不能代表你以後一直都會好景。此話何說呢?打個比方,政治有如癌症,搞政治的就有如癌細胞。癌症開始時,不會馬上致命,但當癌細胞發展得越大越多時,癌細胞會轉移,最後就不治。意思指,如果你不願理會政治,政治是不會立刻影響你的財富的。但假以時日,當癌細胞轉移,最後把政權都推翻,你的財富可能亦保不住了。

到這時,你聽我講的,已經聽得不耐煩了。好啦,好啦,法律和政治都與老子有關了。法律和政治之間又有何關係呢?法律和政治就好比朱古力奶一樣 - 如果朱古力味太重,牛奶味就無曬;如果牛奶味太重,朱古力味又唔夠。意思指,法律和政治有不同的社會角色,之間又互相相連,互相制衡。簡單來說,把法律的交回法律,把政治的交回政治。

法律上有一些基本原則,例如,主權在民,坐在立法會的只是人民代表,並無主權。定期的民選議會代表,目的是希望人民主權可以更好地被代表。法官不是民選的,所以不能行使主權去定立法律。法官的工作是利用法律原則去解釋法律。所以當政治敗壞時,立法者以人民代表之名立下法規,違背民意,法官就會用有關的法律原則去解釋有關的條例。

搞政治的人亦不應把政治問題交給法庭去處理。政治的東西要屬於政治。近日的掟杯案就是一個好例子。普通襲擊罪的原意,是為了保護人身的安全,免受他人損害。被告人的行為明顯是一種政治表態,並非想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即不是此控罪的成立原意。控告此罪的目的明顯是要打擊政治對手。

當前香港的法律和政治被搞到唔清唔楚,呢杯朱古力奶真是不是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