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0日 星期六

揾律師

揾律師就好似揾醫生一樣,眼有問題,當然要揾眼科醫生啦,鼻有問題,就要揾耳鼻喉科醫生啦。律師行業亦有分科的,一般按個別律師的經驗及訓練不同,專注的範疇也有不同。例如,常見樓宇買賣的業務,通常有做開的律師。訴訟的有訴訟律師。

很多時候,客人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會想到要揾律師。由於是第一趟,以前又沒有揾過律師的經驗,真是不知從何入手。同時,一般客人都是沒有經過正式法律的訓練,怎會知道應該揾眼科,還是耳鼻喉科呢?(以上述醫生的比方用以說明!)這時,客人可能會想起曾經看過的報章廣告,或者,問之前揾過律師的朋友的意見。

以廣告揾來的律師,碰到好就好,唔好就唔好,一切以客人的運氣為準。問朋友的經驗一般會比較好點。如果朋友以前揾律師有關的法律問題同客人這時的法律問題是同一範疇,朋友經驗的參考價值自然要較高。若果,範疇不同,例如,朋友以前揾律師是有關樓宇買賣,而客人現時的問題是有關訴訟的,朋友過往經驗的參考價值可能會不太適用。

在香港,大部份的律師行都沒有做廣告的,一般客人又從何知道去那裏揾適合的律師呢?最好的方法當然是碰上有朋友以前有用過,而有關的問題又屬於相同的法律範疇,朋友又推薦客人用這位律師。若果,碰不上以上的情況,客人的問題又不算好迫切,可以揾幾間律師樓問下初步法律意見,一般律師樓是不會收費的,除非大律師行,因為佢地唔會睬你。當客人獲得幾間律師樓的初步法律意見之後,可自行比較那一間較適合,然後再聘用。

除非客人是財力豐厚,否則亦必須老慮律師收費的問題。律師的收費通常同律師的年資有關,經驗越高收費就越高。但這又不代表客人要揾經驗最高的律師。理由是:第一,經驗高的律師可能好忙,沒有時間親自同客人處理事務,把事務下放給下屬經驗較淺的律師。第二,律師雖然經驗好高,但近年已專注律師行生意的發展,無做業務一段時間了。通常揾中級經驗比較適合。經驗太淺的律師,收費雖然平,但佢可能真的唔識點做。

最後,一個有關的問題就是,到底,客人應該揾老實律師,定係古惑呢?老實律師對每個人都老實,這裏包括自己的客人,以級對家。對於自己的客人收費老實,當然是好事。問題就發生在對對家時也老實。若果,對家是沒有律師代表的,問題不會好大。如果,對家有律師代表,同時是古惑律師一名,這時對客人就會很不利了。古惑律師應該比較適合,但客人必須揾屬於對對家古惑的品種,但對自己客人收費就要老實啦!

總的而言,當客人碰上法律問題時,需要揾律師幫忙,必須注意上述三點,即:律師要有相關的法律範疇的經驗,適合的年資,以及,適合的古惑情度。


2016年4月23日 星期六

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

好多時候,個人又好,公司又好,同其他人,或者其他公司,產生爭議,這時就要面對民事訴訟。當然,一般來說,如果你是訴訟的提起方,你會被稱為原告人;但若是被動的一方,你就是被告人了。爭議會係那一個法庭去處理,和爭議的性質,爭議額的多寡會有直接的關係。

例如,爭議額為七萬五千元或者以下的,而有關爭議的性質為違約,疏忽等等,原告人須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提起訴訟。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成立的目的為方便訴訟相方節省律師費用,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的案件,是不能有律師代表的。原告和被告必須親自出庭處理。當然,律師雖然不能代表出庭,但可以在背後幫手處理一切法庭的文件。

某些訴訟的性質較為特別,法律上可能有規定必須於特定的法庭去審理。最常見的,例如僱員合約有關的糾紛,不論爭議額為多少,必須在勞資審裁處提起訴訟。情況同小額錢債審裁處一樣,都是不能用律師代表的。當然,訴訟相方可以聘用律師,尋求意見,幫忙處理相關的法律文件。

另一個例子,就是土地審裁處。有關的租務合約,法定鐵路興建而引起有關商戶的損失等等,不論爭議額為多寡,都必須在土地審裁處提起訴訟。分別在於,訴訟相方都可以有律師代表出庭的。以筆者的經驗,由於土地審裁處案件的爭議額一般都幾大,通常都會用大律師代表出庭。

若果,爭議額多於七萬五千元,又不多於三百萬,原告人須於區域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相方可以用律師代表,或者,親自出庭都可以。當然,較理想的方法,都係要揾律師代表比較好。如無律師代表出庭,非常不利。好似打籃球一樣,你識得點打,又知球例,對手初哥一名,你點會唔輸。

至於多於三百萬爭議額的案件,原告人須於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某些特定性質的案件,通常有關較複雜的法律爭議,不論爭議額多少,都須於高院提起訴訟。例如近日常見的司法覆核。司法覆核的申請一般涉及比較複雜的法律問題,在高院審理較適合。

爭議在那一個法庭提出訴訟,有時好重要。因為,律師費可能會多過爭議額本身,變成令對家同你和解的理由。筆者近日處理一單漏水案,就係此原因對手願意坐下討論和解。

2016年4月15日 星期五

股權糾紛

唔知大家有無同朋友合作做生意呢?如果生意開始時唔算做得好大(通常都是這樣開始的),大家可能會用 partnership 的形式,或者,用註冊公司的形式。前者一般比較非正式,可能口講就算,大家只是所謂 bound by honour , 並非受正式法律所限。有啲正式啲,例如律師行的 partnership , 一定會用書面協議。更加多保障的,就應該用註冊公司了。

幾位合作者會按照投入資金的多寡,分配股份的多少。當然,由於公司條例的各種要求,成立同經營公司的成本會高於合伙人形式。當然股東之間唔代表無事會發生啦!通常股權糾紛會用什麼形式發生呢?發生的形式會同股權的分配組成有一定的關係。用兩個想像的劇情做例子:前者,兩位股東合作,各佔百分之五十;後者,股權用六四之分。

前者會怎樣出事呢?無事就無事。如果意見不合,因為無人有過半數的股權,真係做什麼都不成。連選董事,都要過半數股權先做得到。如果兩位都係董事,如果意見不合,開董事會議都無足夠 quorum 。簡而言之,就係 deadlock 。後者又會點呢?就係大股東蝦細股東,所有只需要簡單大多數股權就可通過的議案,大股東就可以事。

所以,同朋友合組公司時,應該正式做好法律文件,例如,shareholders agreement ,loan agreement , 和 debenture 。到有事時,就有法律文件的保護。最好就係大家同意分家,和平分手。這樣係成本最底的。如果事情並沒有按這情況發生,股權糾紛又可以怎樣發展呢?

通常,受壓股東一方可以用所謂 unfair prejudice 的理據向法庭提出清盤的申請。就算目的不是最終要公司清盤,因為公司可能好揾錢,但沒有好多資產,清盤對相方都不是最有利的結果。可能所謂 buy out order 係最好的結果。通常係用一個合理的價格細股東把其股權賣畀大權東。所以,向法庭提出清盤申請只是一種 tactic ,逼大股東坐低講數。因為,清盤的結果對佢都不利,理性會叫佢和解。

筆者的經驗所見,都常去到呢個位,大家就會有計傾啦。出嚟行多數係為銀,唔係為氣。當然,唔係所有結局都係和解。燒鵝記單嘢,就上曬報紙啦。兄弟間啲嘢,真係唔只錢銀般簡單。條氣有時比錢更加重要。呢啲係律師的 dream case 。不過就希望唔會發生在閣下身上了。

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漏水

落左幾日雨,今人想起漏水。大部份港人都居於多層樓宇,其中有不少都有漏水的問題。漏水問題通常發生於舊樓內的單位。如果你不幸同樓宇漏水發生聯系(或者,關係),可能有兩種情況:樓上漏水落你個單位,或者,你漏水落樓下單位。

先講前者。樓上漏水落你的單位,最直接的做法,走上樓上通知有關單位的業主,要求他馬上進行必要的維修,解決漏水的問題。如果樓上業主願意負責,進行維修,並賠償你因其漏水而引致的損失,這當然是最理想的劇情。好可惜,在香港要揾這種樓宇業主,未必會係住你樓上那位。

問題就發生於,第一,樓上業主根本連門都唔開畀你,更加唔會主動去進行必要的維修,解決漏水的問題。第二,佢可能會開門畀你,但就死口唔認有漏水落樓下你的單位。佢重大大聲話係你單位外牆漏水,唔關佢事。到你揾左漏水辦,或者,漏水專家,佢就唔畀你入佢單位做測試。有些這種業主,雖然死口唔認,但係都會自己揾人去維修,解決漏水的問題。佢死唔認漏水是怕你要求佢賠償你因漏水而引起的損失。

如果漏水問題解決了,你的損失又唔算太大,你通常都會算數,不再追究。最大的問題就發生於,第三,樓上業主一方面唔認佢有漏水落樓下,另一方面,又唔揾人去做維修,令漏水問題繼續發生,你想揾人維修都無用,因為佢唔會畀你入佢的單位。

這時,你就只能揾漏水專家入你的單位做測試,寫專家報告,証明樓上漏水落你樓下的單位。揾律師出律師信畀佢,嚇下佢。如果佢重無反應,你可以入稟告佢。如果佢都無反應,你就登入判決,再釘佢契。到佢要賣樓時,你就連利息都收佢。否則,無買家會買佢的單位。

當然,如果樓上單位業主是不理性的。佢會一樣去揾律師,同你打到底。你的入稟狀要佢賠償你十萬蚊的損失,佢可以使二十萬律師費,都唔願同你和解,賠償你的損失。如果佢揾到個有良知的律師(呢個係一種受保護的物種),律師會叫佢收手。最怕碰上死打形的對家律師,佢會同你打到底。

當然,你的漏水問題最終都會解決到。除非,你的運氣差到,樓上漏水落你樓下的單位,樓上業主又死口唔認,又唔揾人維修,到你入稟告佢,佢又揾到個死打形的律師同你玩到底。如果,上述問題一連串地發於  閣下身上,你唔應該去揾律師 - 你去揾黃大仙啦,或者,去揾上帝。

講完樓上漏水落你單位,如果你漏水落樓下人哋單位,應該點做,相信筆者唔使多講啦!

2016年4月9日 星期六

信託

信託 -

幾年前有單新聞係巴拿馬信託單嘢。於是,信託又再次被人談論。信託可分為 on shore 及 off shore 兩種。巴拿馬嗰種屬於後者。意思即係成立人,即 settlor ,並非當地人,但管轄該信託的法律為相關的巴拿馬法律。

大家會問,使大量律師費成立一個離岸信託為什麼?好處好多。主要係唔想其他人知道你有的財富。一般的做法,先成立一間 BVI 公司,財主成為公司的股東及董事。所有唔見得光的財產,就用這間 BVI 公司持有。然後,成立一個巴拿馬離岸信託,把上述的公司股份 declare 為信託下的 trust fund 。以後再用 letters of wishes 去畀指令巴拿馬的專業信託人去如何管理信託資產。由於無人會知道 BVI 公司背後誰是股東及董事,就唔會有人知道財主是誰。

所以,上述安排就可以瞞稅。當然,更重要的作用係使黑錢。如果無人會知道啲錢係你的,你就可以公然把以權謀私的財富注入上述公司,自然變為信託之下的基金(欲知詳情,請問强國相關人士)。下刪五萬字...

由於上述離岸信託要透過 BVI 及巴拿馬的有關專業人士先可以做到,筆者無相關經驗。筆者只會做近岸信託,即以香港法律為 proper law 。上述一切同離岸信託有關的好處,近岸信託都冇。大家會問做近岸信託嚟托呀?

筆者的經驗一般嚟講,如果財主想在生時或死後,可以規管受益人如何使錢,唔想佢地一野分身家,信託係一個幾好的方法。例如亞梅叫滙豐做嗰隻。當然唔一定要揾信託公司,因為收費真係會瘋。一些做開信託的律師可能會願意做信託人,收費會平好多。

到底,客人需唔需要用信託,就要睇個別情況。通常資產太少,受益人之間無爭議的,可以用遺囑方法去處理財產,不須用信託,可以省些費用。

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合約糾紛

合約糾紛 -

合約可以話可大可小。小合約可以簡單到如街邊買份報紙,搭巴士。大合約可以係高鐵工程合約。除了合約金額的大小分野可以好大分別,合約的條款及條文複雜程度都會好大。所以發生合約糾紛時的後果都會好唔同。例如買左份報紙,返到家先知少左份馬經,這種合約糾紛好容易解決,只有走返報紙檔,補返就得,如果報紙佬無馬經板,佢可以畀返錢你。但是,高鐵工程合約糾紛就複雜得多啦!要證明損失金額就可要引用各自的專家的報告了。

一般這種大工程的糾紛要打五至七年。律師費要過千萬。大家現知道起高鐵,醫院就要 cut budget 哪。當然,日常對大家最有直接影響的唔係呢種大工程,而係例如,僱員合約,小型裝修工程合約等等。所以大家會比較關心這種合約若發生糾紛時的處理方法。

就以家居裝修工程合理為例,一般合約金額由幾萬到幾十萬不等。如發生合約糾紛,爭議額可能會講緊十幾萬,對於打工仔嚟講,都係一筆唔細的數目。加上裝修工程又做得唔理想,重要揾人去重做,真係火都嚟。

好多時這種小型工程合約條款都寫得比較簡單,只有項目的金額,手工費,交貨的時間。而在工程進行期間,往往屋主又會要求改動工程,即 variation orders ,如果當中有計算不清的話,最後發生合約糾紛的機會都幾大。

最好就在起初定立清晰及詳盡的合約條款,加入例如去九留一,保修期等的保障條款,對屋主會較為有利。當然,近年工程好多,想揾人裝修都唔易,屋主希望加入新合約條款,裝修佬應該都唔會得閒理你啦!

所以,對屋主的法律保障,合約實際能發揮的作用可能都幾有限。這時,較能幫到屋主的可能係小心選擇承建商,先問下朋友,叫佢介紹用過的裝修佬。當然,如果已經出事,就要揾律師,出律師信,或進一步入稟告佢。問題係,唔係每一個裝修佬都值得告。若佢無錢畀你,贏左都只係 paper judgment 。

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求情

求情 - 只希望閣下不會碰上此劇情。因為當你需要律師幫你求情時,就可能有兩種情況己經發生在閣下的身上了:第一,你未經審訊就己認罪,或者,第二,經過審訊閣下被法庭定罪。律師在此情此景下,就要同你求情了。目的就係希望法庭會減輕刑罰。當然,若果閣下係無律師代表的,你就要自行求情了。

點先算係理想的求情呢?就要先睇下唔理想的求情啦!筆者曾經於庭上就目睹一個不太理想的例子。被告為來往中港的職業司機,控罪係帶幾十部埃瘋去中國而無報關。被告人認罪,之後,大律師就同佢求情啦!大律師一開波就話:如果被告人不是司機,只是一般過境乘客的話,就唔會犯上唔報關罪,因為只係貨車司機過關先要報關,一般遊客係無此法律需要。

法官即時問控方點睇呀?控方同意,但係同時指出,被告人會觸犯另一條罪。法官明顯睇唔到求情的邏輯係邊。即時話依家佢唔係遊客,佢係貨車司機,係唔爭議事實。結果,司機被判入獄。故事教訓:求情理由必須有邏輯,合情合理。不然,求情可能會變成求刑,求情變成慘情。

筆者處理過一單求情。客人被控襲警,結果被定罪。法官命令攞福利報告,十四日後返庭判刑。判刑日,筆者先向客人解釋報告內容,幸運地,報告對客人有利,建議社會服務今。由於,客人無前科,良好工作,良好家庭背景。筆者自然講呢啲好嘢。然後總結,筆者話案情好個別,一個良好背景的人,碰上個別的情景,案件先發生,重犯的機會不大,而經此事後,被告的教訓好大,希望法庭可以接納報告的建議。

法官判刑時講,同被告講,你聽到你律師頭先講啦,你要知道案情係個別,你要珍惜呢次教訓。最後,法官只判社會服務今。呢個係好的指示,因為法官重覆律師的講法,即代表認同睇法。叫做 strike the chord 。當然,唔係每一次客人都有好的求情理由畀律師啦。有時,客人前科滿營,求情的空間真係唔大。

但係,有一點必須緊記,就係求情理由要有邏輯,並且合情合理。否則,法官聽到火都嚟,求情分分鐘會變成求刑。筆者見過兩個被告人,被控同一種罪行,被同一個法官定罪並判刑,兩個都無律師代表,要自行求情,結果求情嗰個,罰得重過無求情嗰個。所以,如果唔適講,唔講好過講。

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清明

是日清明,唔講法律啦!只分享下述舊作一篇 - 念亡母 - 藉以思念。唔好意思,小弟才疏,無中文版本。


Life to you was a burden too heavy;
Now, death has come as a release to ease.

Your love for us knew no bounds;
Now, reciprocation finds possibility no more.

We were part of you;
Now, a part of us has forever departed us.

Your every deed filled our needs;
Now, only every image of you can still fill our memory lanes.

Life could separate you from us;
Now, death shall in time join us together.

2016年4月2日 星期六

工傷

工傷,今人心傷。早幾日將軍澳發生的工傷,工人死亡,遺下孤寡。真希望這種事不要再發生。若不幸事情真的發生了,孤寡能從工傷賠償得到一點的經濟支持,希望能暫時渡過困難。當然,大部分的工傷工友只是受傷,死亡事件,幸運還是小數。

所以工友一定要瞭解工傷賠償的法定權利。所謂工傷賠償,是指僱員受僱於僱主,僱主有法定責任要為僱員買勞工保險。當僱員於受僱期間,從事工作中發生了意外,而受傷,或死亡,就是工傷了。僱主有責任向勞工處報工傷。

之後勞工處會安排受傷工友去驗傷。從而計算永久受傷的程度。工傷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是法定的計算方法。簡單而言,同永久受傷的程度,意外發生時工友的年齡,都有關係。只要工友能証明,或者僱主承認有僱員關係,同意外發生時工友是從事受僱有關的工作,保險公司就要賠償了。

保險公司幾時唔會賠呢?一般來講,如果發生意外的地方唔係受保的工作地方,保險公司就會反對。如果僱主不在一個月內報告保險公司有關意外的發生,保險公司都可能會唔保。所以,工傷發生時,工友要注意下述事項。

當工作時發生意外,第一時間要通知公司,報警,之後要馬上入醫院急症室。困為入左政府醫院的急症室,醫生會問工友意外點發生,傷左身體物地方,然後同工友驗傷。一切上述的過程醫院都會留有記錄,日後申請工傷賠償時,記錄就會成為証據。保險公司的律師睇到上述記錄,就唔會反對意外唔係工作期間發生。

工友要注意,有時有啲公司,特別係地盤工程公司,好多時唔想保險第二年會加 loading ,唔報工傷,私下同工友和解,畀錢佢。工友就要小心啦!第一,公司唔報保險公司有意外發生左,或者遲左再報,保險公司係會 decline liability , 即唔賠。如果公司係無錢賠,工友就會中計。

第二,做完工傷賠償之後,工友可以追討普通法的賠償。所以通常都會多過私下同公司和解的金額。當然,有啲不良公司,用繼續僱用工友做條件,要求私下解決,工友就要小心了。其實,唔打東家都重可以打西家的。

最重要,若果僱主唔主動向勞工處報告意外的發生,工友要自己報呀!